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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六大举措奖励获奖设计师

时间:2009-07-08来源:中华室内设计网 作者: 点击:
  

   今年是深圳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设计之都”称号的第一年,为助力营造深圳“设计之都”的良好文化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室内装饰设计人才队伍,深圳市政府对本次大赛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多项政策支持。作为全球设计之都,深圳需要吸引、鼓励、留住更多优秀设计人才,而这次大赛正是为所有室内设计师搭建的公平竞技、展现自我的最佳平台。

  一年一度的深圳室内设计界权威赛事——由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联合举办的2009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鹏城杯”样板房设计大赛即将开锣,近期将在仙湖山庄·凤凰谷别墅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作品申报工作即日展开。

  大赛的奖励力度是近年来业界少有的,除了1000—5000元不等的大赛奖金,更有招调入户、职业资格、荣誉证书等精神奖励。而参赛的门槛不限,只要有能力、有创意,不论资历、户籍、年龄、学历等,均有机会角逐奖项。

  奖励政策一:综合成绩第1名的优胜者,可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5000元奖金;第2、3名,可分别获得2500元奖金;第4—8名,可分别获得1000元奖金。同时颁发名次荣誉证书。第9至第20名的优胜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胜者荣誉证书。

  奖励政策二:综合成绩排名前6名且双科(理论、实操)合格的参赛设计师,将获得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的“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奖励政策三:综合成绩前6名的优胜设计师,如果已经获得室内设计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

  奖励政策四:获得1至20名的优胜设计师,还享有由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专项招调指标,符合深圳市招调员工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当年度或下一年度内办理招调手续。

  奖励政策五:参与本次竞赛的设计师,只要理论、实操成绩(实操成绩=参展作品×30%+手绘方案设计×70%)均合格,都可以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核发的室内设计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奖励政策六:大赛还得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支持,市政府拟将提供近30万元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特别突出的参赛设计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此次大赛的公平、公正、严谨,大赛组委会特别邀请了来自香港、台湾以及国内的著名专家、学者、设计师共同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规格之高,堪称国内业界赛事之最。评委会主席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郑曙旸教授担任,香港室内设计协会副会长梁景华、台湾著名建筑设计师史南桥、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副院长王铁、台湾中华室内设计协会CSID荣誉理事长王明川、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会长、硕士研究生导师蔡强、国内著名室内设计师孙继忠、李益中任专家评委。

  本次大赛将从2009年7月持续至9月,涵盖新闻发布会、作品征集评选、入围作品巡展、笔试复赛、手绘决赛、颁奖典礼等环节。对于所有初赛入围的设计作品,组委会将于8月25日起在深圳各居民社区举办入围作品巡展,首展将于8月25—31日在深圳仙湖山庄·凤凰谷别墅区展出。